討論串[請益] 關於房租"in advance"很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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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很神奇的遇到房東了. 先說明: 簽約時我租金付到W1. 根據簽約經理人的叮嚀,雖然我滿頭霧水,但也在昨天匯錢付款好W2+W3. 剛剛跟房東仔細確認. 他說我下次付款的時間是W2的星期天(14日). 從此之後我就隔週的週日匯款. 呼,講清楚就好了. 我心中還是疑惑或滿點. 14號付W4哪算是提前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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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遇到的房東或仲介都會講清楚固定哪天要付房租. 現在這個房東交代房租要"two weeks in advance". 但是我搞不懂到底是怎麼算,問了房東. 他很理所當然的說"就是two weeks in advance阿,不要遲交就好". 再問下去他就露出一副懷疑我打算遲交房租的臉. 但我很非常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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