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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霧台獨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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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落、社區是否會跟進,在未來應該是必然」. 台灣的自然資源、生態景觀區、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 環境等大多都位於原住民族土地,又或是逐漸在劃定調查中的傳統領域範圍。. 且第19條提到的:【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應優先聘用. 當地原住民從事專業導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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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文有說 有朋友有小道消息說. 請導覽沒申請>罰3000. 沒導覽有申請>罰15000. 皆無>罰30000. 後來也找到公文佐證了. https://i.imgur.com/R5iTeDB.jpg. 再來有人問那這樣去培訓想去帶隊可以嗎. 答 你是當地原住民才可以. 以上都可以找到資料 詳情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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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也不用這麼聳動,看這案子好像5年前就開始規劃了.. 相關規定主要依照觀光發展條例19條設立「自然人文景觀區」,然而必須申請導覽人員的原因依第62條規定. 1.目前只能透過觀光發展條例監督。相關業主是否合乎觀光發展條例,民宿接駁業者是否合法立案,專業導覽人員是否經過培訓.. 2.值得關注的是後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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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ogle.com.tw/am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paper/1393113. 這則新聞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 以後只有當地原住民進去才合法 外地人進都是非法. 而且聽朋友說這個案子好像還是屏東縣長蓋章的.... 為什麼這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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