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移民的身心健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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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時間16年前 (2009/08/07 08: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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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讀I-693的instruction及form,有列出健檢規定主要考慮的是對社會的安全問題,而不是醫療需求親屬移民根本不考慮生活能力與技能,只要是親屬就能移民就算不能照顧自己,只要不會違害社會安全就ok. I-693 instruction:. Physical or Mental Disord
(還有110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時間16年前 (2009/08/04 1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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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那個表姊被控虐待弱智表弟的新聞. 裡面提到該弱智者的爸爸和兄弟姊妹都在美國,. 但是該弱智者因為「智能障礙」和「癲癇」而無法移民,只好留在台灣由表姊照顧. 可是我記得我有認識的人,家裡的弟弟因精神分裂無法自理生活,也是移民過來了啊. 請問移民法規中,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移民有什麼限制嗎?.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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