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簽證] 打算和非美國公民結婚...順序該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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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gsh (stoney)時間15年前 (2010/12/07 12: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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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澄清一個OPT期間最好不要出境的錯誤觀念 只要在OPT. 待業期限內有簽註效期內的I-20 EAD卡 JOB OFFER LETTER. 就可以出境再合法入境. 只要有証明文件 結婚沒有地點的差別. 現在就可以結婚 申請F2簽證飛美陪他. 職業移民EB1分EB1-A(傑出人才) EB1-B(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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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ina3 (到底該怎麼做才好???)時間15年前 (2010/12/07 02:5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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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其實相關文我已爬過. 但由於我跟男友背景和大家似乎有一點不同 我不確定該怎麼做是最好. 所以還煩請大家給點建議 或指點一下我的資訊是否有錯誤. 因為現在我跟男友是遠距離 我不想未來因為一點小失誤 讓我們分離的日子拉長..唉. <雙方背景>. 我: 台灣人 美國碩士畢業 今年申請H1B結果被拒
(還有9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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