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美國 FB4 親屬移民申請 I-130 填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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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ssine (Savannah)時間12年前 (2013/10/30 01: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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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一般空白就好。. 台灣目前結婚是採登記制,所以填後者。. 寫 Taiwan 就可以了。. 不會,因為又還沒有人住在那裡。. 可以,反正排到之後 DS-230 還要再填一次。. 對。. 對。. 視為不同的四個 case ,每個 case 各準備一份必要文件。支票只要能夠兌現就. 好, U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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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tyricon (Rock of Ages)時間12年前 (2013/10/22 21: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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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個月拿到公民後,再來就是規劃兄弟姊妹們的美國 FB4 親屬移民申請。. 因為不打算請移民律師,打算自行送件,所以做了功課後,. 發現目前有幾個 I-130 填表和實際規劃上的問題想請教有經驗的朋友:. 在I-130 上面,不需要填之處是應該留空白還是填N/A?. C. Information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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