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AOS-調整身份期間坐遊輪是否算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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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5/01/12 14:30),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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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加勒比海遊輪,都會造訪加勒比海的島國,此例造訪牙買加等國. 既然他入境了牙買加, 就代表 他出境了美國. 因為一個人同時只能出現在一個國家的境內 (不討論腳踩兩國陸路國界拍照的情形). 他需要有I-131 AP才能出境. 所以正常說來,I-485會被視為放棄而失效. 一般人會在申請485的時候
(還有29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gsh (stoney)時間11年前 (2015/01/12 01: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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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父母親利用B1/B2美簽已於去年12月中順利入境 I-94停留日期到今年6月15號. 如果入境60天後丟出I-130 I-485申請綠卡 在AOS期間參加西加勒比海遊輪. 牙買加 海地.....等國再回美國 這樣是否算離境因而調整身份失效?.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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