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Malaysia ]
討論串[閒聊] 這邊沒有集會自由喔? 剛看新聞看到的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明文規定人民擁有集會自由,但是警察法令說的是另一套。. 基本上,馬來西亞現行申請制,所以只要申請了不批准,或未申請的三人以上戶外. 集會,都可以直接當作「非法」集會,警察可以要求解散。. 至於週六的兩場集會遊行,廢除/支持內安法令,都有向警方申請,想當然爾,都不. 獲得批准,所以
(還有179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