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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關於美簽「必要」文件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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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ngyang (Yang)時間19年前 (2005/09/13 10: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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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簽,非移民簽證(觀光簽證)其中有一點. 5.如有之前的護照,請一併提出。如因遺失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提出. 過去的護照,可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境記錄,請向本地入出境管理局. 申請,地址是:台北巿廣州街十五號,電話 2388-9393。. 是指每個人都必須提出歷年出境記錄嗎?我想一般人不會把舊護照留著. 吧
(還有15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lberthsu (凝神傾聽)時間19年前 (2005/09/13 21: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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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談時過去的出境紀錄不一定會使用到. 但是當面談官員想要看你的出境紀錄時你卻拿不出來. 就可能無法當場拿到簽證. 換發護照時. 舊護照會剪角後發還. 如果舊護照丟了. 那就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紀錄即可. 中文即可.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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