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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北美] 請問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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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Alaska cruise)時間19年前 (2006/11/20 03:0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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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可以,最好向律師確定沒這麼簡單,想把I20/SEVIS轉到別的學校,也要移民局核准有一定的複雜度利用配偶的身份(H4/F2)暫留美國是比較簡單的. 很多人真的就乖乖離開美國幾個月,十月再回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137.140.204.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Swolf (π狼)時間19年前 (2006/11/19 2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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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幾個問題. OPT 有效日期 2006.5-2007.5. 目前在 San Francisco 從事 part-time job. 如果想要申請2008 H1-b, 是否直接以 part-time 身分找律師與雇主簽署相關文件. 並且於 2007.4.1 之前遞交文件至移民局即可,. 不需要轉成
(還有16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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