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到布里斯本卡布丘的背包客請小心(轉貼自背包客棧)
爽到你艱苦到我之再推一則~沒工作?你先住再說~ - 2011-06-18, 18:50
接獲一則新爆料,小美人魚我又殺回來了...
由於這位朋友提供的資訊沒有很清楚(他說上網不方便?)
我就先把他給我的訊息po出來
之後他有補充我再回上來~
(或是看了本文會勾起你們甜美回憶的各位,也請回文上來說明或是其他...)
言規正傳~
話說卡布丘有一對情侶叫peter叫Karen
他們會直接從台灣找人收仲介費介紹這個工作,而來到澳洲之後再收房屋押金
(嗯,這很合理,找不到工作機會,花點錢也是值得的)
也還不錯,因為等待期的房租是一周80,上工後才算100
(不像有的人是從頭到尾跟你收一樣,你沒工算你倒楣,空燒錢你家的事)
一開始,他們會跟你簽一張賣身契
大致就是押金200,一定要住滿三個月不然押金沒收、以及不是他幫介紹的工作不能住這
裡
(規定要滿三個月是有點不合理~那要是萬一工作沒有你要人家傻傻住在那裏等死嗎?)
而現在沒有工作機會,讓人簽了那張合約,這一切都是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夠狠!
尤其是要是有工作了,之前白白住的那些都不算合約內,也就是說,你要再跟他簽一張新
的合約,三個月重新計算
這也太誇張了,你以為之前那些沒工作的等待期,是你老娘(老子)來這裡賞花賞月賞秋香
然後住你民宿喔
要是有一對情侶一起過去的,就會先讓其中一個先有工作~
(避免兩個人一起跑,挾男友以令女友~玩起三國演義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要收仲介費就算了,要簽合約就算了,你叫人家跟你重新來一張是怎樣?你以為買一送一
啊?
要是沒有工作機會,真的還沒有開始需要人,請不要找一堆人去浪費大家的時間跟金錢
你能簽這種限制住滿多久不然要扣押金的合約,是不是也能跟人家簽一份要是沒有工作就
要賠錢的合約啊?
大家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8.182
推
07/02 16:22, , 1F
07/02 16:22, 1F
推
07/02 19:36, , 2F
07/02 19:36, 2F
→
07/02 19:36, , 3F
07/02 19:36, 3F
→
07/03 10:32, , 4F
07/03 10:32, 4F
Aussiekiwi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