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到布里斯本卡布丘的背包客請小心(轉貼自背包客棧)

看板Aussiekiwi (紐澳板)作者 (皮卡)時間15年前 (2011/07/02 16:08),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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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到你艱苦到我之再推一則~沒工作?你先住再說~ - 2011-06-18, 18:50 接獲一則新爆料,小美人魚我又殺回來了... 由於這位朋友提供的資訊沒有很清楚(他說上網不方便?) 我就先把他給我的訊息po出來 之後他有補充我再回上來~ (或是看了本文會勾起你們甜美回憶的各位,也請回文上來說明或是其他...) 言規正傳~ 話說卡布丘有一對情侶叫peter叫Karen 他們會直接從台灣找人收仲介費介紹這個工作,而來到澳洲之後再收房屋押金 (嗯,這很合理,找不到工作機會,花點錢也是值得的) 也還不錯,因為等待期的房租是一周80,上工後才算100 (不像有的人是從頭到尾跟你收一樣,你沒工算你倒楣,空燒錢你家的事) 一開始,他們會跟你簽一張賣身契 大致就是押金200,一定要住滿三個月不然押金沒收、以及不是他幫介紹的工作不能住這 裡 (規定要滿三個月是有點不合理~那要是萬一工作沒有你要人家傻傻住在那裏等死嗎?) 而現在沒有工作機會,讓人簽了那張合約,這一切都是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夠狠! 尤其是要是有工作了,之前白白住的那些都不算合約內,也就是說,你要再跟他簽一張新 的合約,三個月重新計算 這也太誇張了,你以為之前那些沒工作的等待期,是你老娘(老子)來這裡賞花賞月賞秋香 然後住你民宿喔 要是有一對情侶一起過去的,就會先讓其中一個先有工作~ (避免兩個人一起跑,挾男友以令女友~玩起三國演義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要收仲介費就算了,要簽合約就算了,你叫人家跟你重新來一張是怎樣?你以為買一送一 啊? 要是沒有工作機會,真的還沒有開始需要人,請不要找一堆人去浪費大家的時間跟金錢 你能簽這種限制住滿多久不然要扣押金的合約,是不是也能跟人家簽一份要是沒有工作就 要賠錢的合約啊? 大家說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88.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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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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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清楚 遇到這種情況二話不說就閃人 浪費時間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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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堅持的話 這種人囂張不起來 不要傻傻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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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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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3j8HNM (Aussieki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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