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松山分道揚鑣 第3家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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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51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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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0 01:01 工商時報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國際航權分配綱要」修正案,昨(19)日傍晚經交通部長毛治國做出裁示,
桃園與松山不再強制視為同一航點,改按航約簽署內容決定是兩個城市間航線
或是兩航點航線;此外,並明訂開放第三家加入辦法,根據新辦法松山機場在
原有兩家航空公司每周飛行各達6班時時可開放第三家加入,其他機場則以7班
做為門檻。
原辦法中規定,在兩城市間之指定航線以不逾兩家經營為原則,因桃園與松山
都屬於台北下的航點,今年3月民航局以台北─首爾航線航權屬於華航與長榮為
由,不讓其他航空公司參與分配,另條文中雖也有「經專案申請民航局轉交通
部核准者除外」規定,保留給交通部行政裁量的空間,但是交通部以政府不能
輕易開例,不接受復興航空專案申請。
經復興航空強烈反彈,並向監察院、總統府提出陳情,交通部指示民航局重新
修訂航權分配綱要,最後民航局提出桃園以外機場以5班做為門檻,華航與長榮
則提出強烈反對,最後折衷版是松山機場的門檻訂為6班,其他訂為7班。
根據新辦法,桃園與松山不再綁在一塊,開放第三家的辦法也有了,如果年底
松山─金浦在現有7班之外再增7班,華航目前每周3班,長榮4班都可增為6班,
剩下的2班復興航空就有機會取得,但還是要根據航權分配辦法,依照航空公司
飛安記錄、各航均衡發展等分配原則來參加評比。
兩個航點修正案進行協商,民航局長尹承蓬表示,在桃園機場部分仍維持修正
案草擬的原有兩家航空公司各飛滿每周7班才開放第三家加入,桃園以外機場則
會酌降第三家加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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