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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iation ]
討論串[問題] 請問一下危險物品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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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考試,那就把你所知道的盡量寫出來吧. 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第四項. 危險物品之分類與識別、空運之限制、封裝、標示、申報、託運人責任、.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責任、資訊提供、空運作業、訓練計畫、申請程序. 與遵守事項、失事與意外事件之通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 定之。國際間通用之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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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規則第二條第二十四項:「危險物品:指民航局依本法. 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物品或物質。」. 然後我看了民航法第43條第三項:「前二項危險物品名稱,由民航局公告之。」. 我查了些子法. 卻只找到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第三條:「危險物品之分類如下...」. 舊有法規對危險品的定義是:「危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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