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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台加空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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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亂聊一些。. 1. 航權這東西的簽署還是要以平等互惠為原則,要在雙方有利基之上才可能簽署,如果. 在飛航上不能達到平等互惠的原則,可能的手段就是綁其他的條件(例如:經貿、政. 治),盡可能讓雙方都能沾到好處。但在我國民航發展的歷史過程中,有時候並沒有. 真的達到平等互惠,例如與南韓所簽署的航權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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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加航約在此. https://www.otc-cta.gc.ca/eng/taiwan. 不過這內容被簡化了. 只剩下. 1. Date of Agreement. No agreement.. 2. Other Instruments. 3. Characterization of Air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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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要大感謝加拿大的運輸機構,他們有把跟所有國家航權的結果和歷次修約的. 簡要內容都有公布,臺灣也應該考慮走向這樣。. https://www.otc-cta.gc.ca/eng/hong-kong. 因為要一個個國家查很累,我只能用關鍵字調出來. 加拿大與下列該國有談到第五航權. 香港 (加航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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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需要修約有幾個時候. 1. 航約一般來說都會有期限,期限到了就會針對現有航約,兩國是否有無意見作修訂. 例如:增加座位數或是第五航權. 2. 途中遊戲規則修改,如果想要增加座位數,或是要第五航權,需要針對航約修改. 那也要變更。. 其實很想建議民航局應該把航約彙總公開(目前為密件,不知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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