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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統一企業」的行銷與認識. 「星巴克、 7-11」雖然通通隸屬統一 卻是由完全不同的部門經營. 統一企業大 從食品到物流、零售、還有大家鮮少注意的飯店(度假村)也在內. 因此個人不會去列舉 7-11販賣便宜的i-BON住宿卷 去打到自己的統一度假村. 也不去設想 7-11販賣便宜的麵包、甜甜圈
(還有7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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