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7-11買電池
※ 引述《salipig (我很想愛他)》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在7-11買電池
: 時間: Tue Aug 1 19:54:32 2006
: 其實我遇過很多這種問題
: 大多數的客人都會說,你們價錢明明是寫多少的
: 然後我過去看才發現忘了換卡
: 通常道歉一下,很多客人都會接受
: 但是少數就會說,上面寫多少就要算多少
: 所以只好少收他的錢了
沒換卡是店鋪的疏失
如果客人不接受解釋 就應該照原價賣
這是應該要做的 店方完全不是妥協
客人要不要體諒完全是自由心證
要代表是好客人
不要也只是爭取應有的權益而已
完全不是凹 也稱不上奧客
pos代表的是門面 也是一種信任
既然有標價 店鋪就要為它負責
: 事後跟店長說,我們的店長通常就會說,沒關係,算他的
: 依我們店長的講法是,客人可以死命的跟你凹
: 因為沒改牌子是店的錯
: 所以說,當時你應該要跟他凹的,但現在也過了,可以偷偷客訴吧
: 客訴很有用的,而且公司會送禮盒
: 但我不知道seven的做法啦
: 推 NEWdaughter:那是你們店長有錢 而且漲價是國際漲 ꐠ218.166.203.209 08/02 01:06
: → NEWdaughter:又不是便利商店自己要漲 為了禮盒而去 218.166.203.209 08/02 01:07
: → NEWdaughter:客訴....覺得太貴不合理其實可以買 218.166.203.209 08/02 01:08
: → NEWdaughter:自己覺得價錢合宜的 218.166.203.209 08/02 01:09
這不是有不有錢的問題
原本價牌沒換只是一個小過失
委婉跟客人解釋 都還OK
但是認定漲價不是自己要漲的
而認為客人是硬凹 甚至和客人爭執(太貴可以不買也算)
就很不妥了
死不認錯就不是過失 而是故意的
過失難免 故意就比較嚴重(尤其撕標籤)
至於原PO的情況
當時如果店員好好講
其實可以不追究的
但是他既然那麼做了
應該可以拿發票最好加上包裝
去跟店長反應
店長不受理的話再跟公司反應
一號電池通常是熱水器在用的
應該已經拆來用了也不能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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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靜法則
心靜自然涼
冷氣房裡吃冰心就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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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tis 來自: 140.130.83.43 (08/02 14:37)
※ 編輯: Jetis 來自: 218.171.151.125 (08/02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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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10:5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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