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連署] 【各大超商打工族的五大訴求】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11/27 00:3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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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超商打工族的五大訴求】連署行動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全國打工族總工會、超商賣場零售業員工工會 連署網址:http://0rz.tw/633nj 訴求下載:http://0rz.tw/fd3ju 我們是一群正在或曾在7-11、全家、萊爾富、OK、福客多...等各大超商工作過的打工族。 長期以來,我們是一群24小時輪班為社會提供服務的員工。為了要讓超商制度更好、也讓在 這邊工作的打工族受到基本保障,我們決定站出來,爭取應有的權利。請您支持我們,這是 我們提出希望改革的「五大訴求」。 更詳細的內容,可至http://blog.roodo.com/a20070830,或 http://blog.roodo.com/youthlabor95,歡迎前來討論。 五大訴求: 1. 總公司需嚴格要求旗下加盟門市/直營門市遵守「勞動基準法」。 2. 「列管品」應收進櫃檯內,其他產品被偷不能要員工賠償,明確列入上班規定中。 3. 各門市內應設置緊急與鄰近警局的連絡系統(警鈴)。 4. 加盟門市員工薪資福利應比照直營門市 5. 總公司對各加盟門市抽取的利潤應合理 1.總公司需嚴格要求旗下加盟門市/直營門市遵守「勞動基準法」。 各家總公司雖能不定期行文各門市,但卻未嚴格檢查各門市是否有遵守勞基法,以至於門市 違反勞基法的情形,一再發生!法律規定的「基本時薪95元、國定假日要給2倍工資、工作 超過8小時的1.33~1.66倍加班費、滿一年應有7天給薪年假、勞健保及6%勞退金費用」,違 法情形比比皆是!總公司卻坐視不管,長期放任員工權益受侵害,這豈是一個大企業該有的 態度? 2.「列管品」應收進櫃檯內,其他產品被偷不能要員工賠償,明確列入上班規定中。 列管品本身就是比較容易被偷的商品,對於這些容易被偷的商品還擺在賣場內,那是不是更 增加商品被偷的機率!?而且,即使有些總公司有規定產品被偷不能要求員工賠償,但許多 員工根本不曉得有這條規定的存在,任由各家門市以此濫罰工讀生,將經營風險不當地轉移 到工讀生身上。因此,我們要求各家總公司必須讓員工知道這條規定,明確增列於員工上班 規定中。 3.各門市內應設置緊急與鄰近警局的連絡系統(警鈴)。 絕大部分門市大夜班僅有一人,如果有狀況發生(搶劫、鬧事...等,不是沒有過),員工 的生命安全無法受到保障,亦無法做最及時的處理。我們要求,最基本該設置能緊急與鄰近 警局的連絡系統,如警鈴,保障意外發生時的求援可能。 4.加盟門市員工薪資福利應比照直營門市 長期以來,各大超商加盟店員工與直營店員工,在薪資、福利、獎金...上,都有著明顯的 落差。這實際上是各總公司沒有對員工權益作統一規定所造成的問題,導致了總總的不平等 與不公平。我們要求,在同一個招牌下工作,就該享有同樣的福利,否則根本就是各大總公 司在放任「同工不同酬」。 5.總公司對各加盟門市抽取的利潤應合理 其實,許多加盟門市店長,也有苦難言。長久以來,各大總公司對加盟店抽取了巨額的利潤 、權利金,卻沒有提供應有輔導、或嚴格把關開店,導致整體超商激烈競爭的惡果及風險, 通通由加盟店長承擔,甚至要面臨中途歇業「違約金」的威脅。雖然,這並不是可以「合理 化」各種違法給予工讀生薪資的理由,但我們的確支持加盟主們團結起來,向各大總公司訴 求重新調整獲利分配,及其他如「報廢金額」應共同分攤,提供人事補助...等。 聯絡人:洪先生 0939-335-661 elephants22617985@yahoo.com.tw 辜先生 0916-239-335 gulanpa@hotmail.com 近期聚會:12/08(六)19:00 台北市 公園路 麥當勞 http://0rz.tw/623l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7.2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7.208 ※ 編輯: gulan 來自: 61.229.117.208 (11/27 00:37) ※ 編輯: gulan 來自: 61.229.109.16 (11/30 00:49)

12/01 00:41, , 1F
大家快來連署喔,團結力量大!!
12/01 00:41, 1F

12/06 08:55, , 2F
業者要出席才有幫助吧!
12/06 08:55, 2F

02/21 17:23, , 3F
那個是直接吃嗎 看樣子感覺不會想買
02/21 17:23, 3F
文章代碼(AID): #17IlLlLf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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