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7-11配送貨太糟糕了
※ 引述《ljuber (二姐帶來美麗心靈)》之銘言:
: 跟網友買了個東西
: 結果可能網友賣家寫錯我的名字
: 還是配送打錯我的名字
: 但是只有姓不對
: 結果東西到了7-11不讓我領
: 原因是名字不合 但是賣家也打電話跟你們確認名字錯了
: 你們7-11也承認賣家跟你們聯絡過也證實那是賣家沒錯
證實???門市POS資料及外包裝上面只有取件者姓名..
門市是要如何證實??? 就算拆開內袋裡面的寄件姓名資料都是OXO,不會有全名跟手機
門市也無法證實資料是否有誤
除非門市幫你跟客服問寄跟收件人的資訊...
但假設門市都已經幫你問客服這些資訊了...還會不給你領件?
除非你的證實只是有人打到門市說我是賣家,名字打錯了
那這種證實只是玩笑........
: 但是你們堅持東西要到4/21沒人領的時候才要退貨給賣家再去改
: 連賣家打電話去跟你們說也不行
: 7-11這到底是在堅持什麼東西??
堅持正確操作手順....因出出錯的並不是-4,而是你的賣家
門市取貨有個盲點...萬一有同名同姓的來取,出示證件,門市還是得給
萬一出現個跟錯誤名字的消費者出示證件來領件
東西又被你拿了.......這要算在誰頭上???
: 既然都證實名字錯了 要退貨去改也可否快一點退?
: 一定要等流程都跑完才能?
是這樣沒錯....這樣是保護所有的人
看來你是遇到很守規矩的門市了..XD
會制訂這樣的方式...一定有其考量點...不過這也是可以反應看看
: 我不知道7-11這種配送貨服務是這麼糟糕的喔?
: ps:手機簡訊跟電話也都確認無誤
確認電話及簡訊是一時權宜之計,端看門市願不願意給你領
正常是要出示證件,而不是確認手機號碼...門市也不會有寄件者跟取件者的手機號碼
以下節錄官網
‧取件注意事項
1. 貨到門市時將發送到貨通知簡訊,請取件人於7日內取貨完成。
2. 需由本人出示身份證件並於標籤處簽名後方可領取商品。
3. 若貨品逾期未領,7-ELEVEN會將貨品退回寄貨門市
(露天拍賣則退回賣家指定門市)讓寄件者取回, 請寄件者於7日內取貨完成。
4. 交貨便服務推廣期間,寄件者取回貨物免費。
(取回貨物服務費原為35元/件,推廣期間延至2011/0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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