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時間1周前 (2026/07/05 12:04), 編輯推噓63(7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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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偷喝」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家提告,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 32杯,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徐女上訴,台 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卻因店員失誤興訟,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 ,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改判無罪確定。 高院指出,台灣超商能提供五花八門的服務,關鍵在於「萬能店員」,但這卻是「廉價的便 利」,店員在極低的薪資門檻下負擔爆炸性成長的「組合勞動」,不僅要會結帳,還要清洗 機台、製作霜淇淋與咖啡、上架商品等。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 應有30分鐘之休息」超商大夜班多採取單人值班,勞工的注意力會渙散,發生失誤的機率倍 增。 徐女為某超商北車捷運站正職員工,因男友央求代班,才無薪支援北投一家分店大夜班。士 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徐女去年5月17日凌晨4時,擅取店內業務持有的飲品材料,製作市價75 元的燕麥奶拿鐵,未結帳即飲用,陳姓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而報警,她涉犯業務侵占罪。 因單人值班,徐女表示因極度疲憊、體力達極限,沖了咖啡卻忘了結帳,是作業疏失,不是 惡意侵占,更何況她是在監視器前沖泡,若有犯意,早就規避監控。士林地院認為徐女製作 飲品時並未恍惚,審酌燕麥奶拿鐵價格不高,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徐女上訴,指當天因疲勞,延遲將鮮食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並遭客人投訴,陳姓店長向她 索賠1萬5000元,但她代班根本沒拿到薪資。她說,這起案子根本就是陳姓店長「以刑逼民 」的延伸,獅子大開口。 高院調查,徐女去年5月16日早上7點至下午6點上北車捷運店早班,翌日凌晨支援北投的分 店大夜班,期間喝了1杯未結帳的燕麥奶拿鐵,但6時購買薏仁漿則有結帳。高院確認徐女去 年5月8日即預購32杯燕麥奶拿鐵,案發前寄杯剩26杯,她「因身心俱疲才漏未結帳」的主張 可信。 合議庭認為當員工隨手拿取一瓶提神飲料飲用,以維持最低限度的工作動能時,大腦預設的 指令極可能是「稍後趁空檔刷條碼」或「下班時與其他商品一併結帳」,但極可能因客流或 其他店務打斷,本件欠缺徐女不法意圖,改判無罪,不得上訴。 █高院抨超商店長拿司法當企業威嚇工具 檢方、士院同遭點名 徐姓女店員因1杯漏結帳的75元拿鐵,陳姓超商店長向台北市警北投分局提告竊盜,士林地 檢署依業務侵占罪起訴,一審遭判刑3月,但二審不僅改判無罪,判決書更附「旁論」,指 雇主本可透過勞動基準法及內規處理,卻採毫不留情的刑事訴追,痛批雇主將國家嚴肅的司 法資源當成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 除了告訴人罕見遭法官斥責、質疑違法外,台灣高等法院同樣點出檢察官一味追求訴追與定 罪,無益司法資源合理分配,而士林地院也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違反一般國 民對於極度疲勞下,人類注意力與記憶力可能發生短暫斷層的經驗法則。高院請執法人員謹 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不要讓冰冷的法條,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 義之上。 高院認為徐女因連續值班而精神不濟,一時疏漏才沒結帳自己消費的燕麥奶拿鐵,沒有「意 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主觀犯意,為落實「慎刑」思維、無罪推定原則,應諭知被告無罪 ,士林地院沒有詳細勾稽、爬梳來龍去脈就判被告有罪,用法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 高院認為超商大夜班店員會陷入精神狀況不佳的狀況,根本原因往往是雇主未履行職業安全 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強制要求的照顧義務,雇主可能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刻意安排單人排班 ,導致勞工面臨過度密集的工作量。 事發分店為加盟店,判決書旁論質疑該店未能提供完善的勞動環境,且涉嫌違反勞基法工時 與休息規定,陳姓雇主不僅對徐女延遲上架鮮食而索賠1萬5000元,還因1杯拿鐵而祭出最嚴 厲的刑事訴追,等於是把企業經營的成本考量與管理漏洞所衍生出的營運風險,完全轉嫁並 歸咎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基層勞工。 因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還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報復性意味,分店雇主遭合議庭痛批 濫用權利,「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 https://bit.ly/4vNDlt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91.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783224299.A.5A9.html

07/05 12:13, 1周前 , 1F
全家就是你家變成全家告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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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19, 1周前 , 2F

07/05 12:19, 1周前 , 3F
支援高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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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20, 1周前 , 4F
加盟主還是店長有問題吧 正常程序應該也是先報公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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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23, 1周前 , 5F
中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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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24, 1周前 , 6F
75、無薪、店員、監視器前。怎麼看都不符比例與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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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28, 1周前 , 7F
還賠了1萬5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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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28, 1周前 , 8F
說不定那寄杯還是店裡業績不夠幫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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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30, 1周前 , 9F
連這種鳥案都起訴判刑 難怪士林地檢地院永遠都是二軍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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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30, 1周前 , 10F
北檢北院之下 活該被高院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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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37, 1周前 , 11F
士林地院四朵華周芝君雷雯華葉伊馨李欣潔標準的米蟲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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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37, 1周前 , 12F
小案大辦真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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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40, 1周前 , 13F
這種司法人員該汰除,憑什麼給終生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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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2:59, 1周前 , 14F
這家也太扯了吧?馬鈴薯能進到15000?真該反告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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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14, 1周前 , 15F
高院讚 加盟主得了便宜還耍賤 工作四小時休息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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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14, 1周前 , 16F
就算沒客人在店內待命也工作 休息時間是指你可以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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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14, 1周前 , 17F
休息中牌子讓客人等 甚至出門去隔壁超商喝杯咖啡的 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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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14, 1周前 , 18F
沒人顧就多排一個人或自己來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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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17, 1周前 , 19F
無薪支援大夜被索賠15000跟告刑事,這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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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45, 1周前 , 20F
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那是直營店才有,加盟主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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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45, 1周前 , 21F
不會有,利益都被上面的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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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46, 1周前 , 22F
不過這種微罪也要判有罪,太小題大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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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3:59, 1周前 , 23F
馬鈴薯有這麼熱賣嗎? 一天延遲就索賠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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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06, 1周前 , 24F
15000的馬鈴薯,這業者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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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20, 1周前 , 25F
全家店長真可怕,幾年前還有個虐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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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29, 1周前 , 26F
全家會搞店員很正常吧 對顧客也很不空氣 動不動愛教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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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29, 1周前 , 27F
很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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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32, 1周前 , 28F
便利商店業態,跟員工拿東西沒付錢是兩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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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32, 1周前 , 29F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全聯,就會判給全聯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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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39, 1周前 , 30F
這是被男友坑了才去無薪支援吧,請不到人一定是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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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43, 1周前 , 31F
主要是才一次缺失 店主就想以刑逼民欺負弱勢 敲詐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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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43, 1周前 , 32F
0 高院看不下去了才電他 又不是慣犯像之前飲料店員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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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43, 1周前 , 33F
會偷收銀機零錢 店家忍了幾次 受不了才開告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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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4:51, 1周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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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05, 1周前 , 35F
一審判決三個月也太離譜,幸好二審法官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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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12, 1周前 , 36F
高院法官連檢察官跟一審法官也一起罵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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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19, 1周前 , 37F
店長好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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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19, 1周前 , 38F
我來當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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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5:19, 1周前 , 39F
一定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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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79 則推文
07/06 21:03, 5天前 , 119F
到投訴,女生被要求代班錢是付給男友,但是男友求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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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1:03, 5天前 , 120F
丟給女友去賠,這店長起訴竊盜以刑逼民小題大作,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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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1:03, 5天前 , 121F
該直接民事求償業務過失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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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1:21, 5天前 , 122F
所以你覺得店長逼她吃屎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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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1:22, 5天前 , 123F
店長這樣搞就不可恨?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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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26, 5天前 , 124F
怎麼看都覺得像是店長挾怨報復,還好高院的法官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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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26, 5天前 , 125F
這樣覺得台灣司法還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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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41, 5天前 , 126F
剛剛看到脆上有人說,事發後,男友還站在店長那一起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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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2:41, 5天前 , 127F
?女生還不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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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3:22, 5天前 , 128F
吃相真難看!!碰到這種主管真的超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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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23:22, 5天前 , 129F
怎麼會告刑事呢?難怪二審法官會那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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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0:07, 5天前 , 130F
看這家能撐多久不倒掉 上次桃園市區喝酒睡趴的都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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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0:07, 5天前 , 131F
這家居然沒事 總部也都像鵪鶉一樣安靜 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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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4:24, 5天前 , 132F
鄉下你家還有加盟被逼走去街尾開新店 兩個月又徵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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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4:25, 5天前 , 133F
兩家差五百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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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8:03, 5天前 , 134F
推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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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15, 5天前 , 135F
沒辦法。"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嘛。法官怎麼判的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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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15, 5天前 , 136F
的人無法要求什麼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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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1:33, 5天前 , 137F
笑死 這也有人可以檢討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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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09, 5天前 , 138F
正常來說,不應該有無薪支援這種事, 於法責任歸屬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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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09, 5天前 , 139F
很大的問題,至於喝了一杯咖啡,大夜班請喝一杯 是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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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09, 5天前 , 140F
世故,用這個搞人真的是要人家的不對等的合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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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2:12, 5天前 , 141F
如果遇到恐龍法官可能會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更N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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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9:35, 4天前 , 142F
不對她被告剛好而已..重點在於她是該店有登記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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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9:36, 4天前 , 143F
如果她不是該店店長雇用的員工這樣本來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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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9:36, 4天前 , 144F
但至少就我知道大部分加盟主對員工喝咖啡都有一定的開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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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9:37, 4天前 , 145F
我這邊的店大夜一個晚上喝兩杯店長都沒在說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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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19:47, 4天前 , 146F
男友不到班逼女友去代班然後只有代班的人有錯 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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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5:52, 4天前 , 147F
廢物男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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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8:03, 3天前 , 148F
看判決書這種男友真的不行 但台女就是很愛這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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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12, 3天前 , 149F
用沒登記的員工 要談責任那也是管理方 不是勞工 少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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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08:12, 3天前 , 150F
邊法盲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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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9 12:20, 3天前 , 151F
高院法官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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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33, 1天前 , 152F
那就要先討論加盟主知情嗎?很多加盟主幾乎5點後就不在店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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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33, 1天前 , 153F
更何況她是跑來上大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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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 23:37, 1天前 , 154F
早7晚6這要7總部先查北捷那間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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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53, 1天前 , 155F
明明是全家哪來的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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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0:54, 1天前 , 156F
而且一堆早6到大夜交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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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31, 23小時前 , 157F
不符資格就非業務侵佔。看業主告的條目就知道不安好心
07/11 17:31, 157F

07/11 17:32, 23小時前 , 158F
而他該告的是有管理權的人。怎樣都不會是她,或者說只有她
07/11 17:32, 158F
文章代碼(AID): #1gITVhMf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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