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04年前10年間申請加國簽証有機會退溢繳款

看板Canada (加拿大)作者 (天生我材)時間18年前 (2008/01/05 20: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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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兩百萬簽證申請人可望獲加拿大退款 【世界日報記者楊蕙菁溫哥華報導】 加拿大聯邦法庭昨天公布一項判決結果,同意1994年4月至2004年3月之間 向加國政府移民部申請各類簽證者,可以集體訴訟方式向移民部追討總額 高達七億元的溢收規費。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表示, 這十年間向移民部申請各類簽證的人數約有兩百萬人、件數為1200萬件。 這項判決的意義在於,移民部未來不得超收規費,而且獲利的情形。 李克倫指出,由於每個申請人申請的情況不同,一旦集體訴訟成功, 預估每人可獲得的退款從數十元至上千元不等;其中,以卑詩省的申請人數居多。 聯邦法庭審理的這個案件,原告是居住在高貴林地區的英特(AlanHinton) 於2003年提出的法律訴訟,當初他花了75元替他在俄羅斯的太太申請依親移民 至加拿大。原告首席律師李克倫表示,根據移民部計算當時處理該案所需的成本支出, 只需要36.69元,也就是說有38.31元變成移民部的「獲利」。 李克倫表示,依據聯邦公務人員行政準則等相關法令規定,政府部門不得超收規費, 致使該部門出現「利潤」情事。移民部的作法已違反這些規定。 聯邦法庭昨天公布申請人可集體訴訟討回這些溢收的規費的判決,李克倫說, 這段期間的申請人不必加入這場集體訴訟,移民部一旦敗訴,就會自動退還溢收款項。 他也初估,若有人最初申請學生簽證而停留加國,隨後申請工作簽證、 延長工作簽證期限,再申辦移民,成功後並辦理父母依親者,很可能可領取上千元 的退款。李克倫說,包括向加拿大申請觀光簽證者,都在退款之列。 ※ 編輯: ebanker 來自: 218.160.181.30 (01/05 20:24)
文章代碼(AID): #17VtRko2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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