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灣先公證結婚,再去加拿大公證?

看板Canada (加拿大)作者 (*^o^*)時間12年前 (2014/01/15 17:38), 編輯推噓0(006)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 我另一半同時是台灣公民也是加拿大公民,我們打算先在台灣法院公證結婚 並完成結婚登記。兩個月後再到加拿大多倫多公證登記(還是只需要登記?) 該準備哪些文件呢?程序又是怎麼走呢?主要是考量到將來小孩的加拿大公民資格, 另外,我如果將來要拿加拿大的公民,又有哪些需要注意呢? 我有先爬過板上的文章,不過好像都是直接到加拿大公證登記,而不是像我們在台灣 完成公證結婚並登記後再過去。 Thanks in advan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50.53

01/16 00:30, , 1F
台灣法院公証加拿大就不能再結囉,直接拿翻譯認證的證書即可
01/16 00:30, 1F

01/16 00:30, , 2F
只是我不清楚對申請移民是否會有影響
01/16 00:30, 2F

01/16 07:14, , 3F
台灣結婚後加拿大就不用做任何事,否則是重婚;加國無戶籍制
01/16 07:14, 3F

01/16 07:14, , 4F
所以結婚也不需要再登記;外國的有效婚姻直接就在加國有效
01/16 07:14, 4F

01/16 14:23, , 5F
請問那marriage certificate這東西又是做什麼用的呢?
01/16 14:23, 5F
※ 編輯: dppman 來自: 59.120.150.53 (01/16 14:24)

01/16 15:03, , 6F
證明你已婚;你可拿台灣證書或戶籍滕本英文版,一樣的東西
01/16 15:03, 6F
文章代碼(AID): #1IrbSmb8 (Canada)
文章代碼(AID): #1IrbSmb8 (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