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法黯淡母親節 港遭控罪者母:我要保護孩子已刪文
國安法黯淡母親節 港遭控罪者母:我要保護孩子
(中央社台北9日電)活躍於社運的香港社工呂智恆因被控國安法而遭拘捕,在獲保釋逾2
個月後,他的養母向港媒表示,因案件仍未落幕,裁決後會再次「失去」兒子,但「是我
的孩子,我就要保護」。
港媒明報今天刊出呂智恆養母受訪的報導。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於1月6日逮捕約50名泛民人士,指他們去年7月為立法會選舉而進行
的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港警隨後又在2月28日以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顛覆國家政
權罪」起訴其中47人,其中包含呂智恆。
呂智恆2月28日應港警要求赴警署提早報到時,與養母在警署門口相擁而泣。呂智恆養母
在這次受訪時提到當時的心情,「我唔捨得佢(我捨不得他)」。
呂智恆養母表示,認識呂智恆時,他年僅12歲,父母離異、家境清貧,「冬天還穿夏季校
服,中午要吃別人吃剩的飯」。2000年時,她開始擔任呂智恆監護人,多年來,「我早已
把他視為親兒子」。
呂智恆養母提到,3月4日晚上,經過連續4天的保釋聆訊後,得知法官批准呂智恆的保釋
,但律政司隨即提覆核,「那刻我是情緒崩潰了,我想起他小時候受過的傷,為什麼現在
還要受這些苦?」
呂智恆養母表示,儘管充滿不解,但她仍堅持為呂智恆送囚車,「我會大叫『呂智恆,撐
住呀!』,讓他知道我在」。不過在送車前,她曾收到呂智恆短暫來電,要求她「你快點
走啦,好辛苦」。
呂智恆隨後在3月月5日獲得保釋機會,但被設下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違反國家
安全的言行等嚴格的保釋條件。
呂智恆養母表示,一家人對母親節沒有慶祝計畫,只想好好吃頓飯。因為香港泛民派47人
的案件仍未落幕,裁決後她可能會再度「失去」兒子,「我知(可能)會有這個結局,但
我不想,所以我在思考還有什麼可以做,是我的孩子,我就要保護」。
呂智恆養母說,「港府要管治香港不能高壓,是要懷柔,我只希望政府可以撤銷對他們47
人的控罪」。(編輯:賴言曦/張淑伶)1100509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10509007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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