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marriage license in 加州 vs 重婚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28→)留言2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0年前 (2015/11/04 13:48), 10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沒錯,你不應該再結一次婚你應該告訴牧師,你已經結婚過了,只需要做個樣子而已. 他們應該不是第一次遇到。也有人是在美國公證結婚,之後再補一個「假」婚禮宴請親友. 事實上很多人根本就是請一個自己的親友當主婚人,不使用牧師(這完全合法). 法律上本來可以由自己的親友主婚,marriage license上
(還有775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lovesa (Smiles bring happiness )時間10年前 (2015/11/04 13:3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請問在加州申請的marriage license 是否等於在美國辦理結婚登記?. 因為今年六月已在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爬文後知道不需要在美國再辦理結婚登記,避免重婚. 七月回美國之後因為需要宴請先生的親友,所以在加州有一個小婚禮. 牧師提醒在加州結婚需要有marriage licens
(還有95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