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在等待F4的排期間結婚是否有影響?
共 8 篇文章
內容預覽:
再次感謝C大以及所有幫忙的版友。. 我功課沒有做好,會再找資料來看。. 如果不論F4,請讓我試著總結最早可結婚時間:. 1. F1: 5(父母歸化公民)+7(目前排期)=12年. 2. F2B: 1(父母1年內拿到綠卡)+7(目前排期)=8年. 我曾經打電話問過台灣的移民代辦關於時程計算的問題,代辦
(還有55個字)
內容預覽:
有爬文就知道,許多移民類別是允許眷屬同時受益,只要不是未婚類別F1/F2,. 配偶都可以和你同時拿到綠卡. 以F3/F4/綠卡樂透為例,只要你在持移民簽證入境美國前結婚,都可以讓配偶同時拿簽證最單純的就是面談前就結婚,然後要求AIT加入配偶一起面談. 錯過面談時間的話,就要要求AIT把配偶補加入,然
(還有350個字)
內容預覽:
前文恕刪 :). 非常感謝大家的沙盤推演。一直看到守活寡我整個辦婚宴的火都熄一半了,想要先針對F4請教大家。. 我可以跟配偶一起遞件?!是在排期到就可以提出嗎?不用我先拿到綠卡或是成為公民?這樣到時的先生是用哪一個簽證呢?K簽證要公民才能提出不是嗎?歪腰~而且我擔心一直單身但交往了10幾年,移民官一
(還有101個字)
內容預覽:
不可行這的確是嚴重的移民詐欺. 政府也不是笨蛋,台灣的戶口都有結婚/離婚的紀錄. 辦綠卡要有戶籍謄本,就會有這些紀錄. 依照美國移民法的規定,F2類別的人,只要一結婚,就立刻失效. 就算離婚了,也要重新送件排期. 但F1類別結婚了轉成F3,離婚之後,的確可以改回F1. 但移民局/AIT在面談的時候,
(還有11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