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沒有肌膚接觸」只能算「騷擾」?印度兒

看板India (印度)作者 (#KEEP MLB GREAT!)時間3年前 (2021/11/26 19: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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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XeCfUVM ] 作者: saiulbb (#KEEP MLB GREAT!)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沒有肌膚接觸」只能算「騷擾」?印度兒 時間: Fri Nov 26 19:51:55 2021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地球圖輯隊 2.記者署名: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2021-11-24 by:阿雀 3.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沒有肌膚接觸」只能算「騷擾」?印度兒童性侵案逆轉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今年一月,一起兒童性侵案的判決,因法官的「沒有肌膚接觸」之論,而於印度引起了極 大的爭議。直到上周,在經過十個月的爭論之後,最高法院終於有所定論...... https://fpscdn.yam.com/world/202111/91/ef/619c7b80591ef.jpg
本照攝於 2013年,群眾為了一樁兒童性侵案走上新德里(New Delhi)街頭,要求檢方嚴懲 兇手,上頭的標語寫著:「她希望被拯救,而不是被性侵」,然而八年多過去,印度的兒 童性侵問題依舊嚴重。 美聯社/達志影像 「沒有肌膚接觸」 今年一月,孟買高等法院(Bombay High Court)一位女性法官裁定,在一起兒童性侵案中 , 39歲的被告男子雖強行撫摸一名 12歲女童的胸部,但因兩人之間「沒有肌膚接觸」, 所以只能算是騷擾。此案公布後隨即引起社會強大的輿論聲浪。 狹隘又迂腐的定義 直到上周四(18),印度最高法院才終於對此做出回應——這項裁定是不成立的,因為判決 應該要專注在性意圖,而不是有沒有實際的肌膚接觸。 最高法院表示,孟買高等法院「毫無所感地使性犯罪合法化」,將「觸摸」的範圍限制在 狹隘又迂腐的定義中,從而導致了「荒謬的詮釋」。 「法律的目的不可以是允許犯罪者從法條中脫身而出。」最高法院說道。 https://fpscdn.yam.com/world/202111/6b/00/619c7bb596b00.jpg
印度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應該要專注在性意圖,而不是有沒有實際的肌膚接觸。本照為印 度最高法院建築外觀。 Photo: Subhashish Panigrahi 誘拐女童到家中 本案必須回溯至 2016年12月,當時 39歲的被告與 12歲的受害女童住在同一個街區,他 以要給對方芭樂為由,將其誘拐到自己家中,並強行按壓女童的胸部,還試圖脫掉她的褲 子、將她強行關在房裡。 不久後,出來尋找女兒的母親,於鄰居的指示下找上該男,該男卻又否認帶走女童,直到 母親聽到哭喊聲,才發現自己的孩子被鎖在他家中的一個房間內。 依據《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法》 初審時,法院根據印度《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法》(Pocso Act,註)的第七條,對被告判 處三年的有期徒刑。 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如果帶有性意圖地碰觸兒童的性器官、要求兒童碰觸他們或他人的 性器官,又或是在帶有性意圖下,做出其他任何與身體接觸有關,但沒有侵入的行為,這 些都被稱為性侵害。」 註:全稱為「Protection of Children from Sexual Offences Act」。 https://fpscdn.yam.com/world/202111/51/50/619c7ba945150.jpg
孟買高等法院法官「沒有肌膚接觸」之論引起印度輿論撻伐,迫使最高法院暫緩處置,並 於本月 18號宣布該判決不成立。 Photo: Jackson David 只能算是騷擾,刑期改判一年 但今年一月,孟買高等法院女性法官加涅迪瓦拉(Pushpa Ganediwala)卻認為,在沒有脫 掉女童上衣的情況下按壓她的胸部,不算性侵害(sexual assault),而只能算是騷擾 (molestation),因為兩人之間沒有實際的肌膚接觸。 所以,這起案件不適用《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法》,被告男子的罪行於是改由別的法條進 行審理,最後,他被判的刑期只剩下一年。 最終結果:遵循初審 這項判決在公布之後隨即引來強大的輿論反彈,印度最高法院收到了數份請願書,要求翻 轉這起案件。 今年 1月27日,最高法院決定暫緩處置,直到它們做出最終判定——而將近十個月後,結 果終於出爐,在高等法院的判決被否決的狀況下,加害男子將必須遵循初審,服有期徒刑 三年。 https://fpscdn.yam.com/world/202111/57/fb/619c7cebd57fb.jpg
有許多人指出,若是這起案件沒有獲得翻轉的話,那麼印度兒少族群受到性剝削的風險或 許將會提高。 Photo: Alexas_Fotos 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 印度總檢察長韋努古帕(KK Venugopal)是向最高法院提出請願的人之一,他將高等法院的 判決形容為「令人髮指」,並指出如果此案沒有被翻轉,將會「設立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 」。 韋努古帕表示,在《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法》中,肌膚接觸並不是性侵害的「必要元素」 :「如果明天,有個人配戴醫用手套,然後觸摸女性的身體各處,按照這個標準,他將不 會因性侵害而受罰。這是個令人髮指的判決。」 「被告嘗試要脫掉女童的褲子,但即使如此,他還是獲得了保釋。」韋努古帕無奈補充。 令人厭惡又不可接受 在印度,許多倡議人士認為,高等法院的「沒有肌膚接觸」判決是「令人厭惡又不可接受 的」,他們指出,這起案件的瑕疵尤其明顯,因為它處理的是兒童相關的訴訟,但兒童往 往難以保護自己。 同時,也有許多人指出,若是這起案件沒有獲得翻轉的話,那麼在印度,兒少族群受到性 剝削的風險或許將會提高,尤其該國的未成年性侵問題本來就已經十分嚴重。 每12分鐘就有一起案件發生 去年,根據印度國家犯罪統計局統計,與《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法》相關的兒少性侵案件 高達 4萬3,000件,意即平均每 12分鐘,就至少有一名孩子受害。 相關倡議人士表示,真實數字肯定更高,因為在很多案件中,如果加害者是受害者的家庭 成員,又或者是受害者認識的人,實情往往會被隱匿。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dq.yam.com/post.php?id=14486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印度女人跟兒童活在這環境只能提心吊膽,印度要走到性平男女平權之路可能遙不可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6.143.1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7927518.A.7D6.html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iulbb (61.56.143.149 臺灣), 11/26/2021 19:52:04
文章代碼(AID): #1XeCfbsO (In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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