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現金分享計劃安排今公佈

看板MACAU (澳門)作者 (悟空)時間17年前 (2009/04/23 19:3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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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享計劃安排今公佈 去年持永久居民證或非永久居民證人士方符資格 【本報消息】凡於二○○八年十二月卅一日持有澳門特區永久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居民身 份證的人士,可望成為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受惠對象。另外,因為健康理由無法換領特 區居民身份證的長期居於外地的澳門居民,也可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現金分享款項。 方案安排相若去年 行政長官何厚鏵上周四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宣佈,特區政府今年繼續推行現金分享計劃 ,每位永久居民獲發六千元,非永久居民獲發三千六百元,相對於二○○八年度現金分享 計劃的發放金額,兩者增幅均為兩成。當局將盡快向立法會提案修訂本年度預算法律,並 擬申請緊急程序審議,爭取於下月中開始分批發放。 行政當局今日將公佈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方案及相關安排。據悉,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 的發放安排大致與去年相若,包括:對於領取援助金人士,領取直津的教學人員及大專助 學金受惠學生,領取敬老金人士,以及公務員、領取退休金及撫恤金人士,將透過銀行的 自動轉帳撥款。至於非上述與政府有直接帳戶聯繫的其他澳門居民,特區政府將分批向他 們寄出劃線支票的函件。 但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並非“照辦煮碗”。當局在總結去年現金分享計劃的經驗後,考慮 到一些行動不便、長期臥床而在外地接受治療或休養的長者,無法回澳換領特區居民身份 證,對此,特區政府很可能會作出一些適當的安排,例如他們需要提交公權力機關的證明 ,受委托領取款項的親屬亦須簽署聲明等。 分享界線提前半年 去年有資格獲發現金分享款項的“界線”,為二○○八年七月一日。在此之前,數以千計 長期居於外地的澳人紛紛“回流”,申領澳門居權書及特區居民身份證,場面既墟冚,亦 引發坊間質疑對本地居民是否公平。但“此情此景”今年或不再重現,因本年度現金分享 計劃的受惠“界線”,很可能設定於二○○八年十二月卅一日,在當日或之前已持有特區 居民身份證者,才有機會獲發現金分享款項。“界線”比去年首次推行時提前半年。 有社會人士認為,現金分享計劃並非首年推行,在去年已有不少在外生活的澳人領取了特 區身份證,澳門政府亦長期接受合資格人士申請居權書、換發特區居民身份證。更何況, 現金分享計劃的原意,並非“鼓勵”長期在外地生活的澳門人“回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96.164
文章代碼(AID): #19y5ECW8 (MA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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