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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分享] 台馬聯姻--先在台灣結婚後回馬補登記 …
共 9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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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快結束了. 雖然幾經風波,最後還是拿到中英文版的單身證明和良民證以及60天可延期的停留證. 這樣就可以一次把結婚和居留辦完了...終於可以鬆口氣. 5/31在板上發現駐外館處沒有辦法幫人翻譯,還以為可以翻譯兼驗證。. 當時真的是晴天霹靂,立刻在網路上找出良民證和單身證明中文版,. 再把資料打好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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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開始申請一堆文件.... 因為想一次辦完結婚+居留.... 所以讓我家dear去跟JPN和馬來西亞外交部打交道.... 原本在網路上查好JPN的1樓有宣誓官。. 但是今天竟然沒開,我家dear一邊暗幹我一邊跑去JPN斜對面大法院找宣誓官宣誓。. 到要填申請單身證明了,見鬼了!要我的護照號碼和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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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剛辦完 提供自身經驗給你參考. 其實在馬來西亞那邊申請的單身證明. 入手後在馬來西亞那邊只需要依序拿去給(1)馬來西亞外交部 (2)台灣駐馬辦事處. 這兩個單位驗證就可以了. 因為台灣駐馬辦事處就是等於外交部駐外單位了. so 你給台駐馬辦事處驗證過就是等於外交部驗證過了 並不需要回台再驗證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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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五、回台,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覆驗單身證明,三天取件. 1.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F. 2.所需文件:. (1) 經馬外交部和TECO驗證之中英文版單身證明1份. (2) 台灣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那來的台灣身份證明文還是馬來西亞身份證明文件??. (3) 申請表格1份(櫃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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