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台馬聯姻--先在台灣結婚後回馬補登記 …
※ 引述《kairosa (暗夜)》之銘言:
: 問題一
: 五、回台,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覆驗單身證明,三天取件
: 1.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F
: 2.所需文件:
: (1) 經馬外交部和TECO驗證之中英文版單身證明1份
: (2) 台灣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那來的台灣身份證明文還是馬來西亞身份證明文件??
: (3) 申請表格1份(櫃檯領取)
: (4) 正本驗證一份NT400
最近剛辦完 提供自身經驗給你參考
其實在馬來西亞那邊申請的單身證明
入手後在馬來西亞那邊只需要依序拿去給(1)馬來西亞外交部 (2)台灣駐馬辦事處
這兩個單位驗證就可以了
因為台灣駐馬辦事處就是等於外交部駐外單位了
so 你給台駐馬辦事處驗證過就是等於外交部驗證過了 並不需要回台再驗證多一次唷
ps:這邊要注意的是~
台灣駐馬辦事處那邊除了認證單身證明的原本外還可以幫認証單身證明的中文譯本
若是你在台灣駐馬辦事處那邊沒有認証中文譯本
就要等到台灣時,將中文譯本拿去地方法院公證。(不過這樣做比較便宜)
至於問題二
他所謂的居留證 應該就是外籍人士(無台灣身分證者)在台的居留證吧
像下面這張一樣的藍色醜醜的卡片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ation/FileSystem/EDM/edm281.png

(圖片取自 內政部移民署網頁)
因為我們不需要申請台灣的居留權
所以我們是沒實際辦過良民證
但是根據我當初直接打去大馬駐台友誼中心詢問的結果
申請良民證是不需要在台居留證才對的
但是過了好一陣子了 所以印象有點模糊 建議你還是直接打個電話去問吧
申請良民證最簡單的方式應該還是直接請馬來西亞駐台友誼中心幫你申請
需要什麼東西直接打電話去問友誼中心就好
: 問題二
: 三、驗證單身證明及申辦良民證
: 1.再至外交部的Bahagian Konsular驗證單身證明,當天領件。
: 2.需要文件:
: (1) 單身證明(中英正本副本各一份)
: (2) 費用驗證一張RM 10
: 申辦良民證(Letter of Good Conduct)
: 3.至Putrajaya外交部的Bahagian Konsular申辦良民證(Letter of Good Conduct),
: 可當天領件,送件到取得文件?時至少1小時。良民證之效期僅有三個月。
: 4.地址:Wisma Putra, No.1, Jalan Wisma Putra, Presint 2, 62602, W.P.
: Putrajaya.
: 5.需要文件:
: (1) 申請文件2份,可事先在www.kln.gov.my 從Quick Download標題下載
: (2) 照片2張
: (3) 馬護照影本(照片頁和簽名頁)2份
: (4) 馬IC影本2份
: (5) 費用RM20
: 6.注意事項:Bahagian Konsular上班時間為:一至四,8.30 am-12.30 pm和2pm-4pm
: ;五,8.30 am-12pm和2:45pm-4pm。詢問電話:03-8887 4000。
: 7.良民證可透過郵寄的方式辦理,惟需附上RM 20的Wang Pos和貼上郵票的回郵信封。
: 見http://www.kln.gov.my/?m_id=8&c_id=103。
: 8.也可透過在台北的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申請良民證,需費時3~4個月時間,惟仍
: 需回到外交部做驗證。
: 9.需要文件:(1) 申請文件2份,各貼照片1張
: (2) 馬IC影本3份,印在A4,勿裁剪
: (3) 馬護照影本3份,印在A4,勿裁剪
: (4) 台灣居留證影本1份===>居留證!?有了還需要良民證嗎!?
: (5) 台灣25元回郵信封,寫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 以上2個問題能請那位板大幫我解答一下,我快被結婚流程搞到瘋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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