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怎樣的出租文屬於 "營利性質廣告"?

看板SanFrancisco (舊金山灣區)作者 (我還是我)時間7年前 (2018/10/15 04:47), 編輯推噓4(4013)
留言17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以下文 版主告知我之前的PO中含有Airbnb的連結, 故而屬於營利廣告, 這一點我 的認知並非如此, 因為彼此對於 "營利廣告" 的定義或許有差異, 所以想發文請版友 提供意見 如果說Airbnb是營利廣告, 那FB與Craiglist的連結算不算? 有照片且有定價的連結 算不算? 如果我版上所公告的定價明顯與Airbnb不同 (Airbnb我的房間是1350左右 但板上我寫 1260). 且天數也不同 我要求是三個月以上, 不接受短於三個月的短租, 那麼所謂的 "等同日租旅館" 還算成立嗎? 使用Airbnb, FB, Craigslist連結無非就是提供簡單界面, 讓要出租的人多些資訊, 可以看到照片, 對租客的一些服務與要求, 這些寫在文章中恐怕過於冗長容易失焦. 如果禁止Airbnb,那FB與Craigslist要不要禁? 營利的定義為何?如果以有收入就算營利, 那是否所有租屋的文章皆為營利? ※ 引述《aulune (我還是我)》之銘言: : 我只是用網址上的照片與規定而已 請問為何不行? 營利網站的定義為何? airbnb等同長期營業日租旅館,屬於營利行為。 請盡快自刪airbnb網址,否則視同營利廣告張貼, 限貼一次,爾後不得再貼租屋廣告。 SanFrancisco 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3.68.61.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nFrancisco/M.1539550069.A.32C.html

10/15 05:22, 7年前 , 1F
我自己亂猜:我覺得板規是以防弊為目的,換可能的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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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5:24, 7年前 , 2F
所以目的是為了避免版上充滿airbnb類型的連結,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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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5:24, 7年前 , 3F
和craigslist有些差,感覺你是無辜恰好躺在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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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5:24, 7年前 , 4F
不過為了整理資訊,我覺得都貼在ptt也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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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5:25, 7年前 , 5F
就是小小的不方便囉,雖然我也不知道不限制板面會怎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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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5:32, 7年前 , 6F
你不要用airbnb不就得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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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07:14, 7年前 , 7F
不要貼不就可以,版主是不支薪工作,不要要求那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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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09, 7年前 , 8F
你的說法邏輯上沒錯,我覺得臉書跟Craigslist偏向分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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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09, 7年前 , 9F
訊的平台,雖然後來臉書也有點商業化.. 不過我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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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09, 7年前 , 10F
說的,不管板規有沒有缺陷,如果一開始板規就是這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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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去遵守(如果不是嚴重影響你的權益)畢竟有規則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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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1:09, 7年前 , 12F
較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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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05, 7年前 , 13F
我也覺得你說的沒什麼問題,但是誰當板主都沒辦法一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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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05, 7年前 , 14F
去檢查,不知情踩線也不是水桶不讓你發了,換個地方放圖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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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05, 7年前 , 15F
麼都就解決啦,算是互相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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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2:33, 7年前 , 16F
應該跟頻率有關吧,你就算要租三個月以上,那也會貼比別人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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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04:05, 7年前 , 17F
謝謝大家 這樣說也是合理 我就找別的網站貼圖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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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RmwjrCi (San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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