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丁大丙)時間19年前 (2007/03/02 11:3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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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clarkchang (丁大丙)》之銘言: : : 那我就同時有OPT、H1B的資格 : 不對,不能擁有兩個身份。核准書上面會寫,新的身份是10/1開始生效 : 10/1起,若新的生效,舊的身份就失效 ^^ 這個「若」字很重要 : : 我預計七月中到八月中會離開美國回台灣 : 不必,也不能 : H1身份生效日十天前,才能用H1簽證入境,所以最早要9/20才能用H1入境 : : 還是可以拿OPT+offer letter入境,等July/30/2008之前再回台灣轉成H1b : : 這樣是否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九月初到明年七月底) :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優點 : 有一個可能的做法是,今年八月先在台取得H1簽證(10月才生效), : 然後用F1簽證入境美國(要和移民官講清楚), : 待到明年七月後,離開美國去加拿大/墨西哥一趟,再用H1簽證入境 : 這樣可以少回台灣一趟,不過頭腦要很清楚。不適合少一根筋/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 如果喜歡回台灣的話,就不必要討這種麻煩 慎重起見,我重複我理解的內容 也就是說,我不需要七月中這一趟就轉換成H1B 今年八月中回美國用OPT+offer letter入境 等到2008七月中(假設),回台灣一趟辦H1B(我不排斥多回台灣幾趟) 然後再用H1B入境 這樣我就可以享受到最長的賦稅優惠? 也就是說,我今年六月核可的H1B 可以等到明年任何時刻(七月底EAD失效前)回台灣在去AIT轉身份摟? 在轉換成H1B之前,我都可以利用EAD+offer letter重新入境美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03/02 14:20, , 1F
沒錯,這個「若」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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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4:22, , 2F
多數人因為身份轉換中途離境而受害,難得這個例子是受益的
03/02 14:2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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