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 H1, and H4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丁大丙)時間19年前 (2007/03/03 10:3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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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hris (Alaska cruise)》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先謝謝cchris大大的指正,釐清了不少問題 : 事後再用F1入境,最後一個事件是「F1入境」,而不再是「轉換成H1」 : 所以入境後就會持續保持舊的F1身份。 : 必須申請I-539 (這次就不需申請I-129)或出境辦簽證再入境,才能回到H1 : 原po可以請律師不要在I-129上勾"境內轉身份"的選項,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的把OPT用完 : 再回台灣辦H1簽證 (同時還可一起辦配偶的H4簽證) : 如果律師嫌麻煩(看不出哪裡麻煩)或不想理你,其實也沒有大礙 : 就如前文所說,你在轉換成H1前就離境,重新用F1入境,覆蓋了原本的申請 : 一樣可以待完F1/OPT身份後再離境換簽證 再次感謝cchris大大的說明 我在問一個問題 如果我依據建議的這樣做,今年六月拿到I-129 copy and I-797 等到明年七月才回AIT換H1B 會不會因為時間間隔太久,被刁難呢? 還是這樣很正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28.10.36

03/07 07:45, , 1F
好問題.但要刁難,要有理由.例如工作不存在/作假/不符資格等
03/07 07:45, 1F

03/07 07:45, , 2F
若你能證明你的工作是真的,資料都有.也有薪水單.沒理由拒絕
03/07 07:45, 2F
文章代碼(AID): #15wDsiRb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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