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離境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偽.強者)時間18年前 (2008/02/29 04:2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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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朋友想辦opt 但是 她可能在EAD卡下來前就想離境了 請問可以嗎 ? 我印象中是不行 另外 若離境 在入境的時候 我記得是要拿一張offer letter證明會有工作 有認識的朋友E1身分 可以開一張給他 但是擔心會有什麼額外的問題 她有打算就用無薪資試用的名義 在試用期兩個禮拜離職這樣 這樣幫他的朋友就不用處裡這個人所有人事上的問題 也不會有稅務上的問題 只要簽一張offer letter即可 謝謝回應 -- 我想當一個壞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9.142.180.164

02/29 04:51, , 1F
FAQ了,爬文搜尋一下; EAD approved前可旅行,總是有風險
02/29 04:51, 1F
呃 您誤會了 還是我爬文沒看到 我比較有問題的事第二個 請一個E1的朋友開offer letter給他 當作試用期 之後 她在離職這樣 完全是沒有paper work上證明這個人在公司 然後離職 會不會有問題 簡單的說 他並沒有想要再那位朋友那邊工作 她只是一時沒有offer letter就趕著回去 ※ 編輯: maxisam 來自: 209.142.180.164 (02/29 12:00)

02/29 12:10, , 2F
如果還沒有畢業,只是先申請OPT,連offer都不需要
02/29 12:10, 2F

03/01 17:29, , 3F
不 會畢業 所以一定要offer letter 才比較安全
03/01 17:29, 3F

03/01 23:54, , 4F
基本上就是"假的" offer letter,其實這樣是可行的
03/01 23:54, 4F

03/01 23:54, , 5F
不過還是看入境官的處理方式,有一定的風險
03/01 23:54, 5F
文章代碼(AID): #17nnV_lw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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