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家有兩棟厝...地址?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 )時間18年前 (2008/06/09 00:02),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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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想請問: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家裡在別處買了間公寓, 沒有住,但是為了要少扣稅把我的戶頭牽進去那間公寓。 我想知道的是DS-156 DS-158地址一定要寫戶籍地址嗎? 因為這樣那間公寓就只有我的名字在戶籍資料上, 填寫158時家人列表(父母弟妹)通通都會再另一個地址上。 我是拿F1去美國唸碩士,錢(財力證明)也是父母提供, 這樣在面試時是否會遭到質疑? 1.如果直接都填現在住的地址,如果檢查戶籍謄本會發現我不在列表上,那...? 2.如果我寫戶籍地址(公寓),是否需要再另帶父母的戶籍謄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18.101 ※ 編輯: cloudalice 來自: 210.64.118.101 (06/09 00:03)

06/09 17:48, , 1F
直接拿有"你"的"全戶"的戶籍謄本就可以了
06/09 17:48, 1F

06/10 00:11, , 2F
他的全戶只有他一個人啊~
06/10 00:11, 2F

06/10 00:12, , 3F
我家是分散在兩戶,爸媽在不同戶,為了保險起見,我兩戶
06/10 00:12, 3F

06/10 00:12, , 4F
都有準備,只是最後都沒用到~@@
06/10 00:12, 4F
文章代碼(AID): #18J0Ahj0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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