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家有兩棟厝...地址?
已爬文,想請問: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家裡在別處買了間公寓,
沒有住,但是為了要少扣稅把我的戶頭牽進去那間公寓。
我想知道的是DS-156 DS-158地址一定要寫戶籍地址嗎?
因為這樣那間公寓就只有我的名字在戶籍資料上,
填寫158時家人列表(父母弟妹)通通都會再另一個地址上。
我是拿F1去美國唸碩士,錢(財力證明)也是父母提供,
這樣在面試時是否會遭到質疑?
1.如果直接都填現在住的地址,如果檢查戶籍謄本會發現我不在列表上,那...?
2.如果我寫戶籍地址(公寓),是否需要再另帶父母的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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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118.101
※ 編輯: cloudalice 來自: 210.64.118.101 (06/09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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