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ds-157的工作經驗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愛瑞克)時間18年前 (2008/06/12 11:10),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被美簽的事情搞的焦頭爛額 在 ds-157表裏面的第13點-工作經驗 我想請問一下打工算不算? 還是只有算正式工作? 因為前面都沒有爬到有關這個問題 第八點,在美國聯絡人與機構 我只是要跟團去玩而已,這一點要寫嗎? 還是寫旅行社就好了 最後的行程安排,因為我也是打算跟團去玩 所以也沒有特別的行程 這點要寫嗎? 因為我蠻怕我這些都沒寫清楚結果被打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1.253

06/12 11:17, , 1F
打工也是工作。(除非你只做了兩三次然後就沒了....)
06/12 11:17, 1F

06/12 11:18, , 2F
8. 不如問你的旅行社/團這要怎麼填
06/12 11:18, 2F

06/12 12:05, , 3F
看看你其他辦美簽的條件吧,工作經驗不是約束力的主成分
06/12 12:05, 3F

06/13 00:19, , 4F
哈~想說這個id很眼熟,原來是.. :)
06/13 00:19, 4F

06/13 09:22, , 5F
樓上的,你不給我一點心得還是意見阿..科科
06/13 09:22, 5F
文章代碼(AID): #18K9EFIL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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