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上的外文別名是否為"正式"名稱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阿)時間18年前 (2008/06/25 08:5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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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 但似乎沒有詳細說明 想請問 護照上的外文別名 是否為正式名稱 也就是說 當我在申請另一國護照時 是否可以用我的外文別名當作名字 而非沿用我原有的台灣護照的拼音 例如 Alice Chen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1.23.49.215 ※ 編輯: dreamsclouds 來自: 81.23.49.215 (06/25 08:59)

06/25 13:00, , 1F
可以。美國的話請參考我在留學版的文。
06/25 13:00, 1F

06/25 18:09, , 2F
可以 我在美國的正式名 駕照銀行文憑等的 都是舊護照的別名
06/25 18:09, 2F
文章代碼(AID): #18OPWQv5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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