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關於申根的問題,是否該重新申請?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會飛的鄉民還是鄉民)時間17年前 (2008/07/22 18:09),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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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小的我8/5-8/23人會在芬蘭的赫爾辛基, 目前已經取得了芬蘭發出的的申根簽證,效期ㄧ共是三個月7/21-10/21,可多次入境。 但小的我計畫9/23-10/5經會再度前往德國慕尼黑,之後再到捷克布拉格, 請問這樣的話,是否應該在申請依次申根簽證呢? 還是說可以使用這一個效期內的申根呢? 因為申請申根的前蠻貴的,所以想要省錢,因此來這邊請教大家是否可以就用這個就好。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了,不管能否得到回應,先謝謝大家花時間閱讀這篇。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7.48

07/22 21:00, , 1F
效期OK 但還是要看芬蘭申根給你的停留天數 決定要不要再辦
07/22 21:00, 1F

07/22 21:36, , 2F
嗚嗚 我剛剛看到是35天,第一次去會用掉21天,那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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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其內還可以停留14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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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3:02, , 4F
沒錯 不過 個人覺得基本上差個一兩天 是不會有太大問題
07/22 23:02, 4F
文章代碼(AID): #18XR7Dvj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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