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有關工作簽證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hsuan)時間17年前 (2008/08/06 00:33),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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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離開現在這個工作回台灣 中間好像只有十天緩衝期可以留在美國 如果雇主願意幫忙先不報上移民局 這樣可以停留多於十天的時間嗎? 又 如果非得十天內先出境回台灣 再申請觀光簽證回來處理一些事情時 會不會很容易被刁難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97.2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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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緩衝期 緩衝期是零天 除非他幫你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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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不要太離譜(6-10天內),不至於對將來申請其他簽證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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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請雇主晚點通知移民局,讓自己有多一點時間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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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朋友待了二個半月才離開。不過,她目前沒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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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簽,所以不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後遺症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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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離境時一定繳了I-94,所以以後辦簽證可能就會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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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待了約兩個月,之後辦新公司的H1b,沒有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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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c835_w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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