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關於 VISA 延長重辦美簽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人生 開始)時間16年前 (2009/08/21 08:25),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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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VISA是J-1,原本只待在美國一年(2008/8 - 2009/7)。 由於我待的研究機構的指導教授希望我再留一年延續我們之前做的問題。 而且,指導教授被借聘到另一個研究機構當副所長 (也就是說我換地方了)。 所以我今年在當地已經延長我的 DS-2019。 (因此,我的 DS-2019 上的時間仍然從 2008/8 - 2010/8,並不是從 2009/8開始。) 請問我還是得直接去 AIT 重新申請美簽拿到 visa stamp 嗎? 另外,由於我現在要去的地方跟之前不一樣,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我該怎麼跟承辦員說明這件事情。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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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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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做同一個PROGRAM呀!所以DS-2019就加長時間,從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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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間到再延長一年後的到期日,所以是沒錯的,他並不會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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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09/8開始算喔!另外,妳也不用換簽證,因為都同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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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換了實驗室,做同一計畫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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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ZUblH0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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