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F1的簽證有效期與轉移區間~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幸運星)時間16年前 (2009/12/03 08:16),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正常而言, 在課程結束時, 美國是給學生30天的時間找新的學校 若沒找到 再給30天滯留後 須離開美國 這樣沒錯吧? 現在我的情況是 請問一下. 我現在美國A大學的語言學校B上課,(ELS 系統,純語言 非條件) 課程在禮拜五 12/4結束. 所以我必須在 1/2 前找到新的棲身場所, 不然就得再 1/31時離開美國. 這樣沒錯吧 但現在因為卡到一件事情 因為我同時再申請A的研究所, 但不確定會不會拿到admission 所以在依些細節上 會有問題 若假設我有拿到admission的機會 1.我在12月底拿到 轉校與簽證是不會有問題, 2.但 若我在1/10號才預計會拿到, 因為已經超過30天 這時 我才去以前的語言學校B辦轉校手續到A, 這樣可以嗎? 因為中間卡到1/3-1/9號的空窗期. 不知道是否會有問題? 若是有問題的話.剛朋友討論, 我在12月中報名其他語言學校C的1/27課程 把學籍轉到c地, 之後在一月初 拿到admission後 再去把學籍 轉回A學校 利用開課前1個月可入境美國的規定, 這樣規避掉中間的空窗期 可以嘛? 抱歉打得有點亂 麻煩板上的大大給點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127.180.127 ※ 編輯: luckmanc 來自: 76.127.180.127 (12/03 08:29)

12/03 08:43, , 1F
不是,沒有所謂的30天找新學校;完成I-20的學業才有60天緩衝
12/03 08:43, 1F

12/03 08:44, , 2F
I-20一旦結束身份就失效,只能暫留打包;此時轉學未必會成功
12/03 08:44, 2F

12/03 08:45, , 3F
但可以試試看,與新舊學校聯絡清楚,每個學校的政策不盡相同
12/03 08:45, 3F
文章代碼(AID): #1B5mD8lk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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