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F2的簽證有太晚使用期限嗎?(已爬文)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小涂)時間16年前 (2010/04/02 23:57),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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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打算至美國就讀今年秋季班。 五月初向入取學校申請自己與未婚妻的I-20,預計五月底拿到 預計今年六月中結婚後,再去辦F1與F2 1.I-20拿到後會有規定多久內要辦好F1嗎? (譬如說七月中或月底才辦,八月底再出國可以嗎?還是越早越好?) 2.先申請I-20之後,結婚證書上的日期是新婚(且比申請I-20晚),這樣辦理簽證時 是否會被刁難?(爬文結果是這樣可以,有什麼建議嗎?) 3.預計太太拿到簽證後,因為工作的關係,可能半年或一年後才會使用那個簽證出入境 會否由於與應入境時間相差太久而有什麼問題嗎? 還是等半年後太太要過來時,再向學校申請新的I-20? (不過到時候財力證明需要重開,怕到時候沒有那麼充足的存款) (且剛到半年,是否就可以幫太太申請I-20,還是需要一年後才可申請?) 謝謝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5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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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沒有 2.沒關係,且辦F2不一定會看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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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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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訓練前要抵達學校,所以在那之前要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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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需要重辦I-20,我太太當初晚半年入境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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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的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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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jXF-rj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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