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入境時間&財力證明&出境再入境
※ 引述《youngberry (Asheqetam)》之銘言:
: 各位好,
: 我是第一次申請J1簽證的人,想請教幾個問題
: 1.入境時間:
: 我的DS2019上標註的start date從8/15開始,我可以8/17再入境嗎?
: 我打電話問了AIT的人 他說不行 那樣就過期了
: 我寫信給AIT的人 它們只說我必須在start date前30天入境,可否延後入境他沒回答
: 版上有些版大說可以在start date後入境 有人說要重新請美國發DS2019或有核准函
: 到底答案是???
你說的start date是第3欄Form cover period嗎?
如果是,你八月17日入境是OK的呀!
我的DS-2019的FROM DATE當時是07-01-2006,但我入境那天是JUL-8-2006
也順利進來了...
: 2.財力證明:不知道銀行的電子對帳單可否當作財力證明呢?
我是建議你,申請銀行財力證明沒有多少錢(我印象中,中信銀100元,兆豐銀50),
電子對帳單你也不確定是否AIT官員認可,
那何不去銀行申請一張,求個心安勒!
倘若,官員不買你電子對帳單的帳,那你還不是要去銀行和重跑AIT的流程,
時間和金錢都大於那張銀行財力證明的錢耶!
: 3.工作期間出境再入境:
: 有些版大說這種情況出境前要先請學校在DS2019右下欄簽名
: 那麼上面的日期是要寫我不在的那段期間嗎?
: 但很奇怪的是,我學長(一樣J1)上個月回台再回美,他的DS2019沒簽一樣又回美了。
沒錯,如果你要短期出境離開米國,要拿去給學校的國際中心的祕書簽名,
上面的日期是當下祕書簽名的日期,例如,我秘書她簽MAY 16 2007,
我在那天拿去給她簽名的,因為我那年暑假六月初準備回台玩耍。
至於你學長沒簽,那是他不對。
他只是好運,入境美國時,移民官沒有問他這邊的問題,
不然,他可能會害學校有個不良紀錄。
因為學校的國際中心必須控管好在校外籍人士的進出和身分問題。
一但有不良紀錄,將來學校要再向國務院申請外籍人士到校(例如:DS-2019或其他)
或是外籍學生入學(例如:I-20),都有嚴重的影響。
以上經驗請參考囉
: 謝謝各位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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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tJeff 來自: 99.144.116.70 (05/13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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