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護照上的持照人填寫欄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老頭)時間14年前 (2011/02/17 22:35),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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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去日本一趟, 不久前換新護照,目前手上拿的是有效期10年的新版 在照片的隔壁頁有個持照人填寫欄, 欄中有五個項目,分別是: 1. 國內住址及電話 2. 國外住址及電話 3. 緊急事故通知人姓名 4. 緊急事故通知人地址及電話 5. 持照人簽名 問題一: 項目1,4住址是否以中文填寫? 問題二: 項目1,4電話是否直接填寫手機號碼? (ex: 09xx......) 問題三: 項目3,5姓名是否以中文填寫? 問題四: 在國外無固定住處,項目2住址電話是否空白? 感謝各位幫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3.141

02/18 02:14, , 1F
那個東西不填也無所謂.... 請簽名就好
02/18 02:14, 1F

02/18 09:14, , 2F
就是緊急連絡用的而已 中文也行
02/18 09:14, 2F

02/18 12:47, , 3F
了解,感謝幫忙!
02/18 12:47, 3F

02/18 23:49, , 4F
如果你忽然怎麼樣了,人家會照那些資訊去找人.可考慮寫中英文
02/18 23:49, 4F

02/18 23:50, , 5F
英文的部份電話可以加上國碼
02/18 23:50, 5F
文章代碼(AID): #1DNJ8Ts5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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