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難道不能在無理由的情況下先辦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void *)時間15年前 (2011/03/25 23:39), 編輯推噓1(1015)
留言1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B1/B2簽的申請表要填預定日期及地點 但其實只是想先辦 行程不確定 真不知道該如何寫... 要用掰的嗎- -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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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這位把關過濾可疑或想滯留不走的疑民官時,如果來人連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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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或是有"計劃"了...但假裝沒有故意不講),結果發了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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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上級問下來,大概百口莫辯或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如果是恐怖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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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應該改成自來水廠淨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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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掰的嗎"-> Yes. 其實"技術性"上來說你也沒說謊/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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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未來的計劃"本來就是會變(比如"我臨時決定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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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違反任何規定,也是人之常理),再說AIT網頁上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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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確定的行程"(買機票等等)最好等簽證下來再辦,所以追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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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根究底其實他們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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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每個申請人都不可以發6年簽證,只能給"預計行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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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問題是實務上不是這樣子做,所以他們自己也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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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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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要去炸美國,你會老實跟他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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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美國做黑工,不回來了,你會老實跟他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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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美簽都是有空時先去辦起來,只要好好計畫都可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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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時移民官根本不會查簽證申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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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ZBST7P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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