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簽證過期持有效I-20有無適法性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CHUCHU)時間14年前 (2011/07/19 07:43),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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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讀博士的期間,如果舊F-1已過期,但持有學校(RENEW)的I-20,是否仍可合法居留? 根據爬文,似乎只要不要"出境",不會有問題,但是一但出境就無法再入境 假使確定畢業前不會再出境,然後之後須要申辦OPT,是否需要有效期以內的 F1簽證呢? (如果不需要的話,就省下一筆機票+簽證費~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9.142.25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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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掉牙的FAQ了...以往中國人都是單次簽證,半年有效,一樣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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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2:37, , 2F
如此說來60天的緩衝期,起算日是OPT到期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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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13:25, , 3F
看不出如此說來的前後關聯;緩衝期顧名思義從身份到期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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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9 22:28, , 4F
基本上是你說的,細節的話可以問學校(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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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 Office),因為你的OPT是他們管的(比如你拿OPT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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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仍找不到工作,這時候就不能單看OPT的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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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已經到了你的OPT的截止日期,但是仍有其他"延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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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你的學校的IS Office網頁也許已經有寫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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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0 01:24, , 9F
感謝回覆
07/20 01:24, 9F
文章代碼(AID): #1E9CKQzM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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