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大家有關F1的問題~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bbb999)時間14年前 (2011/07/21 1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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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4歲女生 未婚 大學畢業後有一年的的工作經驗 有申請離職證明 爬文後發現好像有不過的危機~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 目前已經請到一家大學的語言中心 打算念兩期 學校給的I-20期限一年 有考慮念完後申請碩士 或是念完兩期就回來 請問 1.面試時若是說語言學學校要念一年~面試官會不會覺得太久? 2.或是要說打算申請碩士~那一個會比較容易過? 3.有親戚公司可以開在職證明(留職停薪的話) 那一種說法比較好呢? 倒底要如何證明 我有回來的意願? 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88.82 ※ 編輯: peatmoss 來自: 61.217.88.82 (07/21 14:06)
文章代碼(AID): #1E9y1DOD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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