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請問大家有關F1的問題~
我今年24歲女生 未婚 大學畢業後有一年的的工作經驗 有申請離職證明
爬文後發現好像有不過的危機~ 所以上來請教大家..
目前已經請到一家大學的語言中心 打算念兩期 學校給的I-20期限一年
有考慮念完後申請碩士 或是念完兩期就回來
請問
1.面試時若是說語言學學校要念一年~面試官會不會覺得太久?
2.或是要說打算申請碩士~那一個會比較容易過?
3.有親戚公司可以開在職證明(留職停薪的話)
那一種說法比較好呢?
倒底要如何證明 我有回來的意願?
謝謝各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88.82
※ 編輯: peatmoss 來自: 61.217.88.82 (07/21 14:06)
VISA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