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F-1財力證明和返國約束力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維尼)時間14年前 (2011/10/04 02: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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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正在服替代役,10/22退伍,預計11/3開始在美國上語言學校。 現在I-20已經寄到我的手上了,要開始申請F-1, 但是爬文看到需要「財力證明」與「返國約束力」兩樣文件, 發現這兩樣東西很困擾我! 財力證明: 我的sponsor是我阿姨,美國公民,學校完全是她幫我申請的,所有花費也都將由她支付 ,總之我就是住她家啦! 但是,AIT網站上說要出示存摺正本,這樣我的財力證明要怎麼出示,我總不可能叫我阿 姨把存摺整本寄來台灣吧? 另外,爬文有看到可以用銀行的monthly statment?如果可以,也要請我阿姨把正本寄 給我嗎? 返國約束力: 如同我前面講的,我現在是役男,退伍以後當然也沒有工作,要工作也要等半年後回國 才能找,這樣我是不是很沒有約束力?還是可以提供什麼讓我更有約束力? 在這之前,從小到大我進出美國應該有5次,最長一次10個月(4歲,父親去進修),單獨 去的只有一次,停留2個月(18歲)。 補一點: 其實最主要去的目的是,我阿姨去上班的時候,要在家陪我年邁的阿公,語言學校只是 希望我不要去浪費光陰!關於這點,我去面談的時候,是不是不要提到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1.162.92
文章代碼(AID): #1EYViruN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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