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J-1過期後如何辦理J-1 waiver?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今年以J-1簽證到美國工作了八個月,
這份工作受制於兩年條款,但我男朋友又因為得到H-1簽證所以決定繼續留美。
當時很擔心接下來無法繼續在美國一起生活,
因此決定要登記結婚以辦J-1 WAIVER,可是又因為家人覺得太趕,
所以暫時沒有辦理結婚,因此也沒有辦法以婚姻為由辦理WAIVER,
寫mail到fmjvisas@state.gov,
回覆是說我可以在我簽證過期回臺灣之後再辦理waiver,
於是當時擬定的策略如下:
1.結束工作後先回臺灣
2.明年2月後再以免簽方式赴美登記結婚,並且同時辦理J-1 waiver與H-4簽證。
目前我手上的資料都已齊備,但剛剛才想起來離境I-94已經被收回了,
想請問熟知這種情況的板友,等我下次到美國申請waiver時,應該要附上下次的i-94嗎?
或者有板友知道要怎麼在臺灣辦理J-1 WAIVER嗎?
這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啊...
拜託了解狀況的板友幫幫忙了...
非常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45.242
→
11/30 12:13, , 1F
11/30 12:13, 1F
→
12/01 06:14, , 2F
12/01 06:14, 2F
VISA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