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這是符合B1洽商免美簽的條件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龍眼林茶)時間13年前 (2012/12/15 21:11), 編輯推噓0(0035)
留言3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小弟已爬過文,不過精華區的文章都好舊) 我五月中開始幫舊金山某家公司做實習生, 在台灣工作, 公司希望我明年至舊金山工作用B1/B2洽商免簽待三個月, 因為除了觀光客,B1/B2也可以給business traveler 我想請問我這個情況,已經為公司工作了半年以上, 去到總部有點像受訓,是不是和用B1/B2的洽商免簽? 請問我這個情況用B1/B2過去會不會被海關擋下來? (我剛已經填完了,然後付了十四塊美金,完全沒有問到這方面的問題) 我到時候會跟我公司索取工作證明,以及一堆東西證明我有工作 好久沒出國了,真的好緊張,在這裡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9.160

12/15 21:33, , 1F
3個月等於要把90天用到光 就算成功 下次會給很少天
12/15 21:33, 1F

12/15 21:35, , 2F
純粹個人感覺 似乎辦實體美簽比較安全 當然錢會多花~
12/15 21:35, 2F

12/15 21:38, , 3F
用VWP入境真的待滿90天 下次入境移民官幾乎速縮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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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38, , 4F
時間~
12/15 21:38, 4F

12/15 22:01, , 5F
每一國的移民單位都不歡迎申請一種簽證入境確去做與該簽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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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02, , 6F
不同的事.台灣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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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u0vu842u4u 來自: 114.36.29.160 (12/15 22:08)

12/15 22:07, , 7F
看看美國每年有多少新移民,不確定"我知道美國很排斥任何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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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08, , 8F
有移民的企圖"這話是從哪裏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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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5, , 9F
我直接在這回覆您的問題好了 也許我的回答也可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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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6, , 10F
精確 在這回答也可讓更了解的版友做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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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7, , 11F
首先您問的"如果把九十天用光,下次會少給很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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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不敢保證百分百 但幾乎只要是用VWP方式一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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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8, , 13F
過了很久時間都沒去美國而之後再去這點不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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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39, , 14F
之外 如果是短中期時間又再去美國 幾乎海關都不會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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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40, , 15F
給你完整的90天 因為你會直接被海關視為利用免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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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表面上合理也合法漏洞的長時間居留美國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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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看到您後面的問題 應該知道您可能不了解這種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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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哪個國家給哪個國家免簽多少天的定義 這個天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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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觀光或短期商務情況下所能停留在該國家的最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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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但海關實際上要給你幾天留在他的國家 是海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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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46, , 21F
心證給你的 舉美國為例好了 您去看AIT官網 仔細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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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會有不管是VWP是實體觀光美簽 美國海關永遠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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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48, , 23F
決定您在美停留天數的絕對決定權 甚至普通情況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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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50, , 24F
極端一點他認為你會危害美國而不讓您入境 他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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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絕對站得住腳 當然這種情況不是常例 而您提到的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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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的VWP計畫額度一次用光 其實也似乎屬於不是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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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是一般人 幾乎上不會有危害美國的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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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因為您曾經有過用VWP計畫90天完全用滿的非常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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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他下次會一樣給您滿滿的90天 那幾乎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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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般這種情況是 他海關判斷您不會危害美國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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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55, , 31F
不會拒絕您入境 但也因為有過這樣的前例 所以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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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次短間又入境美國時給您滿滿的90天入境停留天數
12/15 22:56, 32F

12/15 22:58, , 33F
/時\
12/15 22:58, 33F

12/16 02:29, , 34F
若薪水是台灣發的,出差90天內算是還算正常,不應該常常做
12/16 02:29, 34F

12/16 02:29, , 35F
一年只進行一次的話,移民局通常不會刁難;算是合理的商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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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p7SDTN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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