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過海關該據實以告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o(∩_∩)o)時間12年前 (2014/05/28 02:06), 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爬文,結果反而感覺好像會有阻礙? 六月中要去找男友十天,有回程票, 但住男友家所以沒訂旅館,那過海關時他是不是會刁難? 男友是公民,還是我應該說是觀光就好, 然後也別說是男友?但非男友卻住他那不是更怪嗎? 真的很怕過不了關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7.189.145.2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VISA/M.1401213976.A.D73.html

05/28 07:42, , 1F
就說找朋友玩住朋友家啊,海關不會管你住男生還女生家吧
05/28 07:42, 1F

05/28 08:29, , 2F
難道賓拉登是好朋友,也要在過疑民關卡時向疑民官報告嗎?
05/28 08:29, 2F

05/28 08:31, , 3F
總之,說詞合理,不要前後矛盾即可;很多人誠實說男友也ok
05/28 08:31, 3F

05/28 08:32, , 4F
重點就是要讓入境官認同你是低風險人士
05/28 08:32, 4F

05/28 08:46, , 5F
你才打算待10天的話算是低風險人士,據實以告應該沒問題
05/28 08:46, 5F

05/28 13:53, , 6F
謝謝大家
05/28 13:53, 6F
文章代碼(AID): #1JXDGOrp (VISA)
文章代碼(AID): #1JXDGOrp (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