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H4 ] 拿免簽到美結婚再申請H4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冷厮)時間11年前 (2015/01/29 13:28),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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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狀況: 我目前用H1B在西雅圖 女友打算用免簽三月來美 我們在結婚(same sex)之後她辦H4 想請問 1. 知道免簽無法境內申請H4,是否推薦去加拿大申請H4?還是回台辦比較保險? 2. 之前在板上看過same sex marriage申請綠卡成功,但好像沒看到H4/F2成功的案例 雖與法有據,還是有點驚驚,畢竟台灣本身對此態度仍然保守 3. 取得H4,適合馬上再度來美,還是最好等幾個月,不要密集過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32.86.1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2509315.A.2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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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台佳 2美國是法治國家,AIT依美國法律辦事,沒問題 3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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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允許移民意圖,所以只要婚姻真實亦非恐怖份子,不可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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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4 本來就是長期居留用的簽證,所以你的行為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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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 的目的。B1/2不是長期居留用的(馬上/密集到美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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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增加你在美國的停留天數),所以才會有"不要密集"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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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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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oSK3Af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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