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H1B ] transfer Gap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Corvallis)時間11年前 (2015/01/31 17:39), 11年前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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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我a公司的工作到今年2/2號。這星期已經拿到B公司的offer然後簽名繳回。 現在B公司正在辦理我的LCA,所以我的H1-B transfer據律師說會在2/12左右 可送到USCIS。 我想請問當用regular process送到USCIS大約幾天後可以拿到Receipt?是否採用 PP加急會比較快拿到Receipt通知(可以有email notice)。 像我這樣有大約10天OOS的狀況,可以拿到receipt後就幫B公司工作嘛? 還是需要等待approval以後才能正式上工? 10天到兩星期的OOS會不會對 我申請境內轉身分造成影響?我正在考慮請律師採用PP幫我送件 之前爬文提到就算A公司已經通知USCIS我離職,USCIS不會馬上更新我的資料 所以移民官有可能短時間內(使用PP加急)不會發現我OOS。不過要是採用一般 非加急申請,據說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那時候USCIS的檔案應該早就已經更新 是否我會因此被發現OOS然後需要境外申請簽證回美工作?這樣看起來花錢採用PP 加急是比較保險且增加境內轉身分成功機率的方式。我的理解有錯誤的地方嘛? 請各位有經驗的網友幫忙回答一下我的疑惑 感激不盡 -- 從前有一個人叫做Jack,他幫美國政府做事,偶而會一天工作24小時不睡覺。他的同 事常常因為他而死掉,後來他搭飛機失事了,跟一群人在小島生活,好不容易逃了出 來,被美國政府邀請到FBI幫忙找失蹤人口,還跟屬下搞婚外情。這就是Jack的一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4.39.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SA/M.1422697155.A.352.html ※ 編輯: enigmachen (24.4.39.34), 01/31/2015 17:58:28

01/31 18:25, , 1F
沒幾天,差別不明顯,不至於.既然pp比較讓你安心,那就花錢pp
01/31 18:25, 1F

01/31 18:26, , 2F
錢能解決的都是小事
01/31 18:26, 2F

02/01 03:30, , 3F
多謝c大回答,我就花錢買心安吧
02/01 03:30, 3F
文章代碼(AID): #1KpAB3DI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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